选择申报项目类型
技改再贷款
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及技术改造,享受央行再贷款利率优惠(≤2.5%),配合农机设备更新补贴政策。
再贷款优惠利率设备购置补贴技术改造专项
设施农业
支持连栋温室、植物工厂、智能养殖车间、农产品冷链等设施农业建设,享受政策贴息支持。
政策贴息设施建设现代农业
财政支持
投资规模 5000 万元以上且融资需求 1000 万元以上,申请财政贴息、补贴或政策性贷款。
财政贴息政策性贷款担保增信
社会融资
市场化运营的农业融资项目,通过银行信贷、股权融资、供应链金融等多元化方式解决融资需求。
商业银行信贷股权融资供应链金融
设施农业贷款贴息
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试点 · 政策解读与在线申报
1.贴息范围
贴息对象为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以下简称"建设主体")。贴息范围为建设主体开展符合《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要求的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等领域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从银行获得的贷款,并对保障粮食和油料、蔬菜等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的贷款予以优先支持。贷款资金重点用于满足现代设施农业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固定资产设备投资等
2.贴息期限和标准
各地要立足当地实际,对符合条件的建设主体获得的贷款按年度进行相应贴息,贴息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并采取"双限"控制。原则上单个建设主体当年获得的贷款贴息比例不得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70%且不得超过2%,单个年度获得的贴息资金不得超过200万元,以后年度可根据实施情况动态调整,具体标准由地方制定
3.贴息程序
贴息资金实行先付后贴,即借款人必须凭贷款银行开具的利息支付清单等按程序申请贴息,具体申报、审核和资金拨付等工作程序由试点省份财政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协商确定。
在线申报
3 步完成先选项目类型、填写企业名称和联系方式,系统即时创建申请单, 进入分步向导继续完善主体概况、项目概况和融资需求。
服务对象
- 深圳属地涉农企业
- 全国产业协作项目运营主体
政策优惠
- • 平台入库主体享受利率优惠、费用减免
- • 材料简化、时限压缩
- • "一次授信、循环使用、随用随贷"
- • 粮食贷、种业贷、设施贷等专属产品优先对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