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
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
建设内容
符合规划的设施种植业、设施畜牧业、设施渔业,以及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农产品批发市场等配套设施;贷款资金重点用于基础设施、固定资产设备投资
用地
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农业发展规划;落实设施农用地政策(自然资发〔2021〕16号)。鼓励在保护生态环境基础上利用戈壁、盐碱地、滩涂等非耕地发展设施农业。属地备案联系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及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禁止/限制
已享受当年度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和享受技术改造再贷款;工程质量须接受抽查